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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2023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2-09-15     点击量:      来源:


根据《关于做好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西交教〔202243)及《西安交通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西交教〔201763)的文件精神,经研究讨论,确定我院推免工作安排如下:


一、外国语学院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

组 长:李莹

成 员:朱元、许明、叶明、王倩、彭凤玲、张文丽、寇媛媛、卢燕华、吉乐

二、推荐生名额分配

我院分配总名额27名,名额分配如下:

英语专业:   11

英俄方向: 4  

日语专业: 3  

日英方向: 5  

法语专业: 4  

三、推免生基本条件

1.推免生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2023届毕业生;

2)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性的爱国主义情怀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按所在专业(方向)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修完前三个学年的必修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因国(境)外交流访学而未在规定时间修完前三个学年的必修课程者,视为满足条件),其中经一次补考或一次重修考试(补考与重修考试累计不超过一次)后及格的课程门数不超过一门,补考或重修考试成绩按“60计算;

4)通过本专业四级考试(经学院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认定,由于疫情影响学生无法提供四级考试成绩的情况除外);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2.如有特殊学术专长,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由本院5名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申请的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通过的学生,经学院同意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批准后,可不受以上基本条件的第3)4)项的限制。

3.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者均应当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四、 推免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学院协同书院在遴选推免生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推免生总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构成,其中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书院评定,其所占比例为总成绩的10%,智育成绩由学院核算,其所占比例为90%

1.基础通识类选修课、基础通识类核心课以及方案外课程的成绩及学分不计入智育成绩的核算;

2.学生在国内、国(境)外交流访学期间修读课程的成绩及取得的学分不计入推免生智育成绩的核算,但应当符合本细则的推免生基本条件;

3.赴当年泰晤士报大学排名前30的学校访学一学期及以上的学生,核算成绩时,其智育部分成绩加3分,排名3150名的学校,其智育部分成绩加2分;

4.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正常退役复学的学生,经学生书面申请、学校武装部考核同意后,其智育成绩加3分;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新兵”“优秀义务兵”“四有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学生加5分(以上两项加分不累加);

5.少年班等学生,由学院按照《关于少年班、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资格的名单报钱学森学院审定;

6.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符合《西安交通大学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科技竞赛实施办法》加分政策的,由实践教学中心和团委进行审核并核定加分,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往各学院,学院予以相应加分;

7.因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免的学生,应于9151200向学院(外文楼A-808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学院按学校要求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批。

五、推免生选拔工作程序

1914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召开会议,讨论推免工作细则布置相关工作;

29月14-15日:将“推免工作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并在学院主页向本学院师生公布;

3.9月15日12:00前:在教务办公告栏(外文楼A座8F公告栏)及年级QQ群公示学生保研成绩及排名;

4.9月16日15:00前: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填写《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至外文楼A-808室;13:00前,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在外文楼A-808室签署《放弃推免承诺书》;

5.9月17日:确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和教务办公告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6.9月22日:推免生拟推荐名单上报教务处。


外国语学院推免工作咨询电话:82663962

学生申诉电话:82668146

外国语学院

202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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