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西交研〔2023〕26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外国语学院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复试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落实复试各项工作。
学院成立复试监督保障组,具体负责督查及协调各项工作,后勤保障及工作人员组织管理。
二、复试工作
1.复试分数线
学术学位复试分数线 |
学科门类(学科)/专业学位代码及名称 |
政治 |
外语 |
业务1 |
业务2 |
总分 |
外国语言文学[0502] |
54 |
54 |
81 |
81 |
363 |
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 |
翻译[0551] |
60 |
60 |
90 |
90 |
365 |
2.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规定,我院本次复试全部采取现场复试,考核形式为笔试加面试。
3.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考核
A.学术学位考生复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笔试规定如下:听力考试(30分钟)、专业基础考试《汉语言文学综合》(120分钟)(考察汉语语言、文学等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B.专业学位考生复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笔试规定如下:听力考试(30分钟)、专业基础考试《英语写作、英汉互译》(120分钟)。
(2)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
面试时长2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潜质和创新素质。
学院将在复试中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主要考查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还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计算
(1)学术学位考生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专业基础考试*30% +研究计划*10%+外语听力*20% +面试*40%.
(2)专业学位考生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专业基础考试*30% +外语听力*20% +面试*50%.
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
三、综合素质测试
考生通过智能手机完成测试,具体时间:3月21日(请提前准备具有一定流量的智能手机)。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将影响正式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详见附件2。
四、信息采集
复试信息采集系统网址:https://yzbm.xjtu.edu.cn/,考生登录后,选择相应模块填报信息。
填报时间:3月18-19日( 截止时间为3月19日18点)
详见附件3。
复试科目、复试分组说明
报考专业 |
研究方向 |
复试考场分组编号 |
复试考场分组名称 |
复试科目编号 |
复试科目名称 |
外国语言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 |
01 |
学硕组 |
001 |
面试-学硕 |
翻译 |
英语口译、笔译 |
02 |
翻译英语组 |
021 |
面试-翻译英语 |
翻译 |
日语口译 |
05 |
翻译日语组 |
031 |
面试-翻译日语 |
五、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
参加复试的学生于 3月24日上午9:00-11:30到西安交通大学逸夫外文楼A座101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应届考生持学生证和学籍在线认证)等材料原件,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信息采集系统下载)。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学术学位考生应同时提交研究计划, 一式三份。
撰写研究计划一般要求 |
撰写使用语言为复试考生所学语种,字数3000字左右,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
A、扉页。扉页上应写清姓名、报考号,拟开展研究的题目。 |
B、正文部分。正文部分应包括以下部分的内容:拟开展研究的题目;拟研究问题;选题的意义;相关问题目前研究现状;本研究的目标和内容;本研究拟采用的具体方法; 本研究预期的研究结果;参考文献。 |
六、复试安排(时间表)
1. 3月 24 日下午 (星期五) 专业知识考核
考试科目 |
专业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专业基础、听力 |
学术和翻译硕士的英语考生 |
14:00-17:00 |
中2-1214 |
翻译硕士的日语考生 |
14:00-17:00 |
中2-1215 |
2. 3月 26 日(星期日上午) 面试部分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
1.总成绩计算办法、公式,
(1)学术学位考生总成绩 =(初试成绩÷外国语学院学术型初试成绩最高分)×50% × 100 + 专业基础考试(15%)+ 研究计划(5%)+ 外语听力(10%)+面试(20%)。
(2)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 =(初试成绩÷外国语学院专业学位初试成绩最高分)× 50% ×100 + 专业基础考试(15%)+ 外语听力(10%)+ 面试(25%)。
2.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考生的录取工作分别进行,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录取为协同培养育人项目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签订协同培养协议书。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体检项目及标准。2023年本校接收的推免生及此次复试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入学时由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会同校医院安排进行。
2、录取工作完成,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报研招办审核。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3、奖助学金。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奖助金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20〕132号)执行。
联系电话:029-82665499(兴庆校区)
监督电话:029-82668145
附件:1.复试考生名单
2.综合素质测试相关说明
3.信息采集相关要求
外国语学院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