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陕西省委陕发(1999)4号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发[2000]38号文件以及省教工委、省教委、省总工会陕工发(2000)1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对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重要性
1.学校工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职工利益的代表。工会组织联系群众的广泛性,使之在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等方面肩负着特殊的历史使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加强对工会组织的领导,既是改革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也是学校各级党组织的责任。各级党政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三个代表”的要求出发,充分认识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党性观念和群众观点。进一步认识做好学校的工会工作就是做好学校党的群众工作。
2.多年来,学校党委十分重视对工会工作的领导,积极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支持工会依照有关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工会在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及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使我校工会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3.三校合并为学校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创建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对学校各方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化改革带来了利益调整和劳动关系的变化,这一切都使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也使工会组织的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各级党组织要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把工会工作作为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方针的重要力量;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面;作为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予以重视、加强和支持。支持工会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社会调节作用。务必使我们的目标、决策、方案、政策、措施等,得到群众的理解,达成共识,化作群众的自觉行动。使学校的改革、建设与发展,得到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最大限度的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把学校的各项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4.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根本保证。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同级工会的领导,指导工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工会工作的批示,研究决定工会工作的得大问题;协商推荐同级工会主席和副主席的候选人人选;协调工会与行政及其它群团组织的关系;支持工会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执行上级工会的决议,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帮助工会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各分党委和行政要切实解决工会工作的基本条件。
5.各级党委要确定一位领导分管工会工作,行政有一位领导联系工会组织,并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将工会工作列入各级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决定工会提请党组织讨论的重要问题。在提名各级党委委员候选人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本人的条件,考虑同级工会党员主要负责人为候选人。
6.各级工会要自觉、主动的接受党的领导,自觉服从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的大局,积极支持党政工作,发挥工会会员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7.切实落实工会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校工会主席做为校长办公会议成员,参加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列席有关的校党委常委会议;院工会主席做为院长办公会议成员参加院长办公会议、院务会议、院党政联席会议;院级工会主席应参加学校的中层干部会议;对兼职的院级工会主席、副主席应给予工作量补贴。
三、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作用
8.各级党组织要自觉地把工会工作放到全校的工作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充分发挥工会的优势和特色。健全工会的民主参与制度,落实源头参与和过程参与,对讨论涉及重大决策和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通知工会主席参加会议。凡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各项重大改革的领导机构要有工会负责人参加。使各级工会在维护学校改革大局的前提下,更好地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具体利益,真心诚意地为教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9.要进一步坚持和健全校、院两级教代会制度,要把教代会制度做为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之规范化、程序化,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监督的制约机制。工会做为教代会的办事机构,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认真落实教代会的四项职权,提高教代会的质量,加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力度。校、院行政要及时向教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和代表团组长会议通报工作,听取意见;要与工会组织沟通情况,加深理解,相互支持;要尊重教代会的决定,增强民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10.继续落实《西安交通大学关于校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加强民主监督,促进廉政建设,完善管理工作。校务公开要做到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三公开”,使学校及各院(部、处)的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级干部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思想,使自己的工作领导清楚,群众明白,自己清白。
11.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履行工会的教育职能,把宣传教育群众与反映群众呼声相结合,把思想、职业道德教育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解决相结合,充分发挥工作作为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的作用,通过组织各项活动,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关心教职工的思想,要使教职工的思想跟上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形势。要教育教职工处理好个人与整体,局部与全局,眼前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要继续开展“三育人”,“树、创、献”等创先评优活动,开展各项有益于教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疗休养活动。同时,各级党、政、工组织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教职工之家”的活动,增强“阵地意识”,营造“凝聚力工程”,并为此提供必要的条件。努力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一个“人和”的环境。
12.各级党政组织要支持和帮助工会建立健全信息渠道,针对学校建设和管理中的问题,要定期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答复并妥善解决。要支持工会干部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要重视和解决校工会“荣誉榜”转来的群众意见。
13.各级工会组织要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倾听和反映群众意见,深入开展送温暖、“五必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释疑解惑,扶贫帮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工会办成名符其实的教职工之家。
14.各附属医院分会要根据卫生医疗行业的特点,结合医院的改革与发展,发挥工会组织的维护、教育、参与、建设职能,组织和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产业集团分会要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结合校办产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状况,积极探索推进基层企业工会的组建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15.各级党组织要关心工会干部的成长,要有计划地做好工会干部的培训、培养、交流、使用工作。各二级单位对工会主席的推荐、考察、配备、计动,应征求校工会的意见。
16.重视加强工会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每年定期举办工会干部培训班,组织工会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工会理论知识,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修养。依法治会,抓好工会的自身建设,在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过程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做到“扎扎实实地抓维护,踏踏实实的搞服务”。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组织教职工为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200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