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院对学术交流的管理,提升学术交流的实质性成效,现制订《外国语学院专家短期来访管理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1、 科研团队及教师一般应在专家来访前一个月向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提出专家邀请申请,填写本办法附件1《专家短期来访申请表》,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二份。
2、 获得学院审批后方可办理专家来访相关手续。
3、 申请人在专家讲座前一周与科研秘书联系,将讲座信息公布在学校学术资源共享网。
4、 专家来访期间,申请人应合理安排学术交流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保留活动影像资料;讲座部分应通知电教人员全程录像。
5、 在专家讲座结束后2天内提交相关新闻报道。
6、 在办理来访费用报销手续前,提交附件2《专家短期来访成果统计表》。
7、 原则上,学院仅资助国内专家和国外顺访专家。
8、 以上各条中需要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均提交至外文楼B708,电子版提交至hiwendy@mail.xjtu.edu.cn。
本办法自2017年 4月1日起执行。
附件:管理办法附件(包含附件1,附件2)
西安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