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及《西安交通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西交教〔2017〕63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讨论,确定我院推免工作安排如下:
一、外国语学院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
组 长:李莹
成 员:张长安、许明、叶明、朱宏伟、杜丽霞、张文丽、寇媛媛、郗京霞、
卢燕华、王非
二、推荐生名额分配
我院分配总名额19名,名额分配如下:
英语专业: 9 名
英德方向: 3 名
日语专业: 4 名
法语专业: 3 名
三、推免生基本条件
1.推免生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2021届毕业生;
2)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性的爱国主义情怀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按所在专业(方向)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修完前三个学年的必修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因国(境)外交流访学或转专业而未在规定时间修完前三个学年的必修课程者,视为满足条件),其中经一次补考或一次重修考试(补考与重修考试累计不超过一次)后及格的课程门数不超过一门,补考或重修考试成绩按“60分”计算;
4)通过本专业四级考试;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2.不满足推免基本条件的学生,如有特殊学术专长,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由本院5名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申请的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通过的学生,经学院同意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批准后,不受以上基本条件的第3)、4)项的限制。
学生应在9月26日12:00前向学院教务办(外文楼A-201室)提交有关申请支撑材料,学院将公示提交材料并组织专家审核及答辩。
3.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者均应当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四、推免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学院协同书院在遴选推免生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推免生总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构成,其中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书院评定,其所占比例为总成绩的10%,智育成绩由学院核算,其所占比例为90%。
1.基础通识类选修课、基础通识类核心课以及方案外课程的成绩及学分不计入智育成绩的核算;
2.学生在国内、国(境)外交流访学期间修读课程的成绩及取得的学分不计入推免生智育成绩的核算,但应当符合本细则的推免生基本条件;
3.赴当年泰晤士报大学排名前30的学校访学一学期及以上的学生,核算成绩时,其智育部分成绩加3分,排名31至50名的学校,其智育部分成绩加2分;
4.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符合《西安交通大学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科技竞赛实施办法》加分政策的(以教务处公布的学生名单为准),其智育成绩按加分标准加分后,其德育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不再加分;
5.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的学生,经学生申请、学校武装部考核同意后,其智育部分成绩加3分。
五、推免生选拔工作程序
1.9月25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召开会议,讨论“推免工作细则”,布置相关工作;
2.9月25日:将“推免工作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并在学院主页向本学院师生公布;
3.9月25日18:30前:在教务办公告栏(外文楼A-201室外)及年级QQ群公示学生成绩及排名;
4.9月27日10:00前: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填写《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至外文楼A-201室;12:00前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在外文楼A-201室签署《放弃推免承诺书》;
5.9月28日:确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和教务办公告栏公示十天。
6.9月30日前:推免生拟推荐名单上报教务处。
外国语学院推免工作咨询电话:82663962-602
学生申诉电话:82668146
外国语学院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