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文件要求,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新个税法实施后,学校每月代扣的个税只是预缴,有可能多缴,也有可能少缴,一年后算总账再多退少补。所以请各单位提醒本单位老师及时办理年度汇算,确保及时获得退税,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也避免逾期申报补税而产生税收滞纳金或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况包括综合所得不足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未填报六大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等,具体办理方法见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文章:
《2019年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来啦!》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d-1hecLSLG-X8oOx9W-2Fw
《附:年度汇算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指南》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1JkkjuSAP8blsD8RNg3ZrQ
如果未在2020年6月30日前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按照国家税务局文件解释,属于应当补税的,办理年度汇算是个人的义务,未按期办理,将由税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将会被税务部门列为严重失信当事人,与其他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如个人贷款、乘飞机、坐高铁等可能会受到影响)。
为了帮助各位老师更好地了解个税政策,财务处将举办个税汇算清缴专题培训会,欢迎各位老师以及科研财务助理到场参加。
时间: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3:00
地点:兴庆校区教学主楼A座305教室
财务处联系电话:82664831
财务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