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期,国内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现将几起事件通报如下:
6月21日20时,西安南大街建设银行大楼起火,系大楼外立面维修电焊作业引起,过火面积近300平方米,该事故导致1人死亡。
6月22日15时,沣东新城三桥街办辖区西凹里村铁道路口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嫌疑人辛某(沣东新城王寺镇人)午饭酒后从家中携带刀具乘坐302路公交车行驶至西凹里铁道附近时,将10名群众捅伤,2名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嫌疑人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6月23日中午,西安市未央区广大门村一幼儿园发生火灾,园内教学楼第三层彩钢瓦房着火,过火面积100多平方米,所幸火情发生在周六休假时段,未造成人员被困。
6月25日7时,烟台市芝罘区幸福中路8路车终点站附近,一名男子(王志华,45岁,黑龙江人)驾驶叉车疯狂撞人。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多方制止未果的情况下,处警民警果断开枪将其击毙。现场1人被撞身亡,10余人受伤,多辆车受损。
6月27日15时,未央区凤城六路与未央路十字发生一起因琐事引发的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44岁,陕西三原县人)持刀将张某某手臂砍伤(无生命危险)。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6月28日11时,上海市浦北路近桂林西街人行道附近1名男子持菜刀砍伤3名男童及1名女性家长。2名受伤男童经抢救无效死亡,另1名受伤男童和女性家长无生命危险。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黄某(男,29岁),无业,今年6月初来沪,其交代因生活无着产生报复社会念头,进而行凶。
请各相关单位在师生群体中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遇到恶性突发事件时一定要保持冷静,迅速反应逃跑躲避,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刻报警,切勿围观。夏季是火灾事故高发期,各单位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加大宣传、检查力度,切实排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校园消防安全。
校综治办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