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室(中心):
根据学校假期工作安排及教育部和陕西省教委的相关通知精神,为了确保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学院主管安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坚决做到立查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和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
2、对寒假期间没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建议进行封闭管理,关闭电源、气源、水源、门窗,防范事故发生。
3、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化学试剂、易燃易制爆试剂及气体、放射源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人;在现有条件下,加强对危险废弃物的妥善保管,落实联系人,保证有条件处置时能及时联系处理;学院、实验室要对有危险物品的场所加强巡查,确保安全。
4、加强实验室用电、用气、用水安全管理,尤其是大用电设备以及电暖气、电炉等应重点管理,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
5、严格门禁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坚决杜绝将陌生人带入实验室。对于寒假期间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事先审批及登记制度,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实验室紧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不得延误。
6、对于假期有施工的实验室,学院要负责排查工程隐患,安排专人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7、各实验室要认真安排假期值班,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将假期值班表报送所在学院安全管理员;学院要安排值班总负责人,连同汇总后的实验室值班表于元月15日前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备案,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将按照学校要求在假期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及值班情况进行巡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7年1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