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学校决定中秋节放假时间为201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学校决定中秋节放假时间为2014年9月6日至9月8日共3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9月6日(星期六)、9月7日(星期日)正常公休,9月8日(星期一)中秋节为法定假日。9月9日(星期二)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二、各单位要就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并认真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请各单位于2014年9月5日前,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报送2014年中秋节值班表(登录OA系统首页,点击“2014年中秋节值班表报送”,填写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