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了扶持和引导我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竞争力,培育创新性、竞争性强、并符合国家目标需求的后备科研项目,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管理规定,现将申请2016年度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专项科研项目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及申请资格
1.自由探索和自主创新项目:主要支持开展自主选题的基础理论及应用研究。
申请资格: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承担国家、教育部各类纵向在研项目第一负责人不得申请
(3)校内各类科研基金在研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2.学科交叉项目:主要支持学科间的跨学科研究,为培育新兴交叉学科奠定基础。
申请资格: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与国家及教育部在研项目研究方向或内容相似的不得申请
(3)应有拟交叉学科人员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
(4)校内各类科研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3.国际问题研究项目:主要支持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和针对性的外交战略、全球问题、国际区域和国别问题研究,培育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国际问题研究项目。
申请资格: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与国家及教育部在研项目研究方向或内容相似的不得申请
(3)校内各类科研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4.国际合作项目:主要支持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展国际合作研究。
申请资格: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与国家及教育部在研项目研究方向或内容相似的不得申请
(3)各类国家级及省部级国际合作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4)校内各类科研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二、申请经费:
资助经费额度为3-5万元。
三、评审:
各类项目经学院初审后统一报送到科研院人文社科处,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四、注意事项
1.2016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所有项目类别作为第一负责人每人限报一项,并不得参加其它项目。其他人员不得参加两个以上项目(不含两个)。
2.往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结项未通过、或经费未执行完毕的不得申请。
3.已获得以上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至今没有申报过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或成果者不得申请;已获得以上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两次,至今没有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资助或各级成果奖励者不得申请。以上项目、成果均指第一完成人。
4.已获得过以上所有项目类别3次者不得申请。
5.违反上述规定申请者,将通报批评,并取消3年“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的申请资格。
五、材料上报:
1.申请各类项目须按照申请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电子版申请书在附件下载。
2.请认真阅读并签署申请书中的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
3.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项目负责人签字,12月14日前交送外文楼B709,电子版申请书及个人申报汇总表发送julie@mail.xjtu.edu.cn。
院科研
2015年11月16日